每户限购一套,不得上市转让,但可申请由政府回购;坚持小户型原则,最大为70平方米 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分配坚持“只能一套”原则……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副市长潘世建根据日前召开的市委常委会精神,向社会通报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即将出台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除原有向社会发布的7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外,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又增加5个项目(杏林湾高脚楼、同安西福小区、集美北部新城、湖边水库后坑小区、翔安洪塘西炉小区),据此,首期推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达到了2万套。
分配只能“一户一套”潘世建说,社会保障性住房是在总结我市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通过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向有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员必须在厦门工作和生活。
为了使有限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潘世建指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将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联动作用。在分配管理过程中,各职能管理部门与街道、居委会一起共同形成联动机制。
不能上市但可申请政府回购为了将有限的住房资源真正用好用活,潘世建表示,在管理上,我市将严格限制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转让,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但可申请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建立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退出机制。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因家庭收入或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承租条件的,应自觉申报调整租金补助标准或退出承租的住房,否则将依法收回住房。
与此同时,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贯彻“国六条”精神,充分考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需求及其购买(承租)能力,严格控制户型和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的原则,其中一房一厅型45平方米,二房一厅型60平方米,三房一厅型70平方米。
价格大大低于商品房潘世建说,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同于限价商品房,没有任何利润空间可言,完全由政府出资建设,预计今后几年政府将投入40亿元至50亿元资金。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出售价格只收基准地价和建安成本,将大大低于社会商品房,初步测算至少将比同一区域社会商品房低40%左右。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统一的市场租金标准计租,政府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对象实行分类租金补助,改“暗补”为“明补”。

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进度喜人,有部分楼房已经进入装修阶段。(梁伟摄)

观音山公寓立面图。

翔安东方新城效果图(局部)。

高林居住区效果图(局部)。
有厦门户口中低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
申请保障性住房须具备三大条件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岛外居民原则上在岛外购买或承租、鼓励岛内居民到岛外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②收入及家庭资产条件。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收入上限为:3人及以下户为5万元,4-5人户为6万元,5人以上户为7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以3人户为例,申请租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20万以下,申请购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30万元以下。
③住房条件。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公务人员和引进人才也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必须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并参与社会轮候。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设置收入和资产的限制,只要有厦门户籍和无住房就可以申请,户籍也不设定年限,个人按市场租金的30%缴交。属于中央、省、部属单位的公务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后参照市公务人员执行。企业高管和自行引进的人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需由企业提出申请,按市场租金出租,政府不给补助,由企业自行补助。
公务人员指厦门的市、区属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引进人才指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工作,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符合本市当年度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条件的引进人才。
贴心提醒应该如何申请 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初审后汇总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户籍所在居委会和实际居住居委会)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或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经复核符合条件并公示(网络、报纸等媒体)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主要实行轮候配租制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由居委会通过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发给申请人轮候号。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按轮候顺序约谈,申请人可三次选房,如三次选房均不满意则需重新申请轮候。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实行轮候和打分相结合,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轮候超过3年即可直接配售。
价格如何计算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根据控制性建设成本、基准地价综合测算确定,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控制性建设成本+基准地价。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统一的市场租金标准计租,租金标准原则上三年一调。政府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对象实行分类租金补助。
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政府补贴90%(即廉租房),个人缴交10%;属于最低收入到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标准一半的,政府补贴80%,个人缴交20%;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标准的一半以上的,政府补贴70%,个人缴交30%。
名词解释社会保障性住房: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等。
最新进展新增5个项目开始规划首期推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将达到2万套,包括原有向社会发布的7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外和新增的5个项目,新增加的5个项目分别是:杏林湾高脚楼、同安西福小区、集美北部新城、湖边水库后坑小区、翔安洪塘西炉小区,已经开始规划。
此外,根据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我市还初步规划8个二期项目,将根据情况逐步开展前期工作,上述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根据厦门市产业推进的方向和用地资源情况,分布在全市六个行政区。
在建项目部分正在装修高林居住区已开工住宅8幢,建筑面积9.58万平方米1328套,最快的2幢楼房施工主体已盖至10层,计划明年6月完工。另外6幢已完成桩基施工,计划2008年2月完工。
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已开工住宅20幢,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1669套,已有部分楼房进入装修阶段,一、二组团计划明年6月全部完工。
翔安东方新城一期工程一地块12.95万平方米1090套住房完成主体结构验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月底开始落架,电梯、煤气施工已进场。小区主要配套项目准备进入施工,拟于2007年春节交付使用。二地块1547套住宅已完成方案设计,计划年底开工建设,拟于2008年春节交付使用。
位于吕岭路的万景公寓自今年9月5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桩基工程。
观音山公寓已完成桩基工程。五缘公寓完成征地拆迁即将开工。古楼公寓征地拆迁工作也在抓紧推进。
项目简介1.高林居住区:位于湖里区高林村。小区内配套有一所48班中学,一所36班小学,另外配套2所12班幼儿园,健康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活动用房等设施配套齐全。
2.万景公寓:位于吕岭路以南,洪文路以东。总用地面积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住宅952套。
3.观音山公寓:位于思明区观音山片区,以“节约土地,方便出行”为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地下一层为社会停车,地上一至三层为公交场站停车用房,四层为商场,五层为架空及公共活动空间,六至三十层为廉租房及普通租赁房。
4.古楼公寓:集公交枢纽站、公交停车站、社会停车库及租赁房为一体,四部分空间相对独立。项目规划地下一层为社会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用房,一层为公交枢纽站,二、三层为公交停车场及场站办公用房,四层为商场,五至二十九层为租赁房。
5.五缘公寓:规划设计中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准则,体现城市环境对“人”的关怀,为居民塑造都市中环境优美、舒适便捷、卫生安全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商业服务空间。
6.翔安东方新城:该小区配套建设2所幼儿园,规模分别为12班和9班,1所小学36个班,以及社区服务中心1幢,面积4100平方米。
7.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位于集美区,分三期建设。一期有部分将于今年年底竣工,高层部分计划2007年6月竣工。二期计划2007年12月竣工。
三期工程计划2008年竣工。片区配套48班小学一所、幼儿园两所、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社区活动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厦门日报记者陈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