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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厦门楼市变化

发表于2016-03-14

从2016年1月4日起,原来需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的部分户籍业务,归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这些业务包括户口管理、户口变动、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恢复、户口迁出、户口迁入、市内变动、项目变更更正、户口证件管理、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居民身份证管理、经上级公安机关核准需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事项,共计13大项、57个项目。还有5项业务仍需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分别是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公民户籍信息查询、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

《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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